邹平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复 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邹平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复 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28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邹平县,以原邹平县行政区域设立县级邹平市,市政府驻黄山街道鹤伴二路567号。邹平市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到,2018年要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
邹平全县辖1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5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9.6万(2015年),总面积1250平方公里。在2018全国百强县排行榜中,邹平县入围,位列第90位。今年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7.8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和4.9%。邹平目前上市公司数量、融资额均居山东省县级城市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