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日一条”系列第26讲——亲权与亲属权
《民法典》“一日一条”系列第26讲——亲权与亲属权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形成亲权法律关系。亲权是身份权,主要体现的是义务,即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的人身照顾义务和财产照顾义务。

子女一旦年满18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以脱离父母“亲权”的保护,父母子女间不再享有亲权。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由亲权法律关系转化为亲属权法律关系。简单说,就是“亲权”变成了“亲属权”。
“亲属权”是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权法律关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成年子女必须承担上述义务,不得逃避推诿。

“亲权”与“亲属权”是《民法典》新增加的条款,它们还是监护权的产生的基础,我们将在以后的课程中详细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