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人士帮助,探讨玖富普惠公司是否是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中介
寻求法律人士帮助,探讨玖富普惠公司是否是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中介
最近玖富普惠公司被全国众多出借人起诉到法院,在法庭上玖富律师一直强调玖富为“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中介”。今天就来专门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清者自清。
1.玖富集团自始至终从未取得国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没有金融机构资格。玖富普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也未在其营业执照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玖富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玖富”或“玖富普惠”)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牟利,违反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13号)规定。
2.根据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出借人出借款未全部进入华夏银行管存账户,相关部分款项转入连连银通、富友支付、小富商城、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
3.玖富普惠公司提供的服务与银行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相类似,其未向被申请人披露实际借款人基本信息。
4.在玖富平台每笔出借款(包含但不限于)均有人保等三方机构承保,玖富及三方机构在出现回款逾期后至今没有赔付一分钱。
5.北京玖富普惠在未经出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出借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出借金额等个人信息向债权通等三方机构泄露,近4年来不断骚扰、恐吓出借人,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6.玖富勾结CFCA,在所有的电子文件(授权委托书、协议等)中冒用签名,实施合同诈骗。多次私自篡改合同,同认证中心造假,工信部出具整改通知(有图片为证)。

这样的公司行为能被称为一直合规合法,一直安全经营?
你们怎么看?老百姓的心中可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