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误入传销组织,被限制自由还被殴打,失手伤人反被抓?
小伙误入传销组织,被限制自由还被殴打,失手伤人反被抓?
问题:
小伙误入传销组织,被限制自由还被殴打,将何去何从?

大概事情是这样的一个经过:
小伙张某被朋友骗进一个传销组织,当他知道被骗后,一直想离开,但传销组织白天晚上都有人看守;
在长达20多天的限制自由后的某一天,张某上厕所,负责看守的人一同进入,后两人发生争执;
王某掐住张某的脖子,张某拉了羽绒服帽檐上一根带子,将对方勒死;
至此,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近日,楚雄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首先,有个观点比较普遍,人们的常识误导人,将矛头指向检方;
他们认为,传销组织是非法组织,限制人身自由;
正常人若想逃出,不会是依靠恳求服软,而是通过计谋或者武力解决;
当然在争执过程中,难免会一时失当,但都是情有可原的;
其次,站在情的角度和道德角度去看,确实如此,我们是受害人,我们受欺负受伤害,反击别人还有错了吗?
我们不小心失手伤害了人,就要得到原谅,我们是受害者;
接着,有人说,我们被骗入传销组织,我们被限制自由,我们被打,谁来救我们了,谁来管我们了;
当通过公共权力无法保护我们的时候,我们也需要结合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如果不反抗,可能就是一辈子;
只是为了逃脱不被受侵害,去争斗,失手而已;
然后,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这里的人人指的就是每一个人;
不管你是有错还是没有错的,都在这个范畴;
法律上不是说你道德层面有理,就可以去伤害别人;
也不是说坏人可以伤害我们,凡事都有法律界限的,谁越过了谁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再次,法律上,不会偏袒任何人,而是需要讲究证据;
不是只听人的一面之词,而是要根据证据说事情;
不能够依据情感和道德去决定,凡事都需要有个证据;
再说按照法律程序是应该先调查,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是会依据证据和法律办事的;
最后,当然在道德和情理上的受害人受到貌似不公平的待遇时,就容易产生公共舆论;
认为是在袒护坏人,其实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人,而是要讲究证据;
不可能是空口说白话,任何人都不会说自己有错的,除非有证据证明;
综上,当然站在于情于理的角度,我们还是应该支持受害人得到保护;
不然很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嫌疑,让人觉得坏人受保护,好人却不能反击了;
我们应该是对待恶势力,绝不姑息,从严处理;
这样才能够起到威慑的作用,也能够让正义长存,善良得到回报和应有的尊重——






